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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田同井,守望相助

——眉山东坡区法院巡回审判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并同步直播
来源:东坡区人民法院 作者:豆敏 发布时间:2021-05-17 14:12:05

《孟子》有言:“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

如此温馨的乡村场景,是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的真实写照。然而现实生活中,邻里之间往往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闹得面红耳赤,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最后闹上法庭。

这不,东坡区秦家镇就发生了这样一起相邻关系纠纷,原本用于灌溉的沟渠突然被填平,用水者便与填平沟渠的同村村民产生了纠纷,甚至出现了“你填沟,我堵路”的情况,纠纷经村组、镇等多次组织调解,均未果,继而诉至东坡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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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乡风文明,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正能量,也为了修复邻里关系,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5月14日,东坡区法院万胜人民法庭深入秦家镇社区居委会,对这起因沟渠被填平而产生的相邻关系案件开展巡回审理并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

【基本案情】

原告徐某清与被告徐某强、徐某全是同村同组村民,三人均系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秦家社区村民。原告承包土地中地块名称为“塘”的土地与被告承包土地中地块名称为“要坟元”的土地相邻。在被告“要坟元”土地与案外人的土地之间有一条沟渠,形成于二十世纪90年代以前,后沟渠被硬化便于通水、灌溉。该沟渠连接该村民小组主沟渠与原告的“塘”,原告通过该沟渠进行农田灌溉。至2020年8月,因被告欲填平沟渠而与原告发生纠纷,经村、镇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后被告将沟渠填平,至沟渠无法通水,原告诉至东坡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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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过程】

因突下大雨,巡回审判地点从社区地坝转至狭窄过道,即使庭审环境简陋,庭审现场法官依然严格按照审判流程把握庭审节奏,耐心聆听原告主张诉求,准确归纳双方当事人争议焦点,释明其中利害。但因矛盾由来已久并多次恶化升级,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十分激烈,法庭辩论时互不相让。

在近3个小时的庭审后,本着维护友善、和谐的邻里关系,主审法官并未当庭宣判,决定在庭审后继续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对纠纷进行调解,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若调解不成,将依法及时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法官说法】

选取这起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是因为类似案件在该区比较普遍,因相邻问题引发矛盾,有的甚至大打出手,不但不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还给当事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希望通过把庭审开到当事人家门口,让当事人少跑腿的同时,通过直观的案件审理,以案说法,用身边人的事,引导村民邻里之间诚信互助,友善相处,互解互谅,礼让谦和,在遇到问题时,也能够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豆敏)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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