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决策部署,增强法院干警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6月15日上午,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在六楼大会议室聆听全市法院系统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宣讲会。
宣讲会上,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志勇结合工作实际,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重大意义、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黄志勇强调,法院全体干警要认清遵守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在思想上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在行动上规定“红线”、坚守“底线”,推动“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营造浓厚氛围。
通过宣讲,提高了干警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落实“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促进了干警及家属对“三个规定”的了解,推进了法院队伍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工作,为公正廉洁司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