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逃避限消令,该遭!

来源:江阳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4-28 09:58:55

2023年4月12日晨6时

北京,漆黑的天穹即将破晓

春寒北风凌冽如剑

在大兴首都机场

北京通往成都航班的安检通道上

随着前行的旅客人流

李某宇不安地探望着登机口的安检人员

1682647168377.jpg

“你是钟某某吗?”

在安检人员的警惕性提问下

李某宇无法自圆其说

随即被当场查获

并被传唤到机场派出所接受调查

最终

李某宇因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

欲乘坐航班未果

被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李某宇为何要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呢?

案情回顾

2019年被告李某宇向原告李某洋借款7万6千元,归还2万元后一直未履行,原告李某洋于2021年向江阳区法院起诉,被告经传唤未到庭,法院查明实事后,缺席判决被告偿还借款5万6千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李某洋于2022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

被执行人李某宇下落不明,经传唤拒不到庭且未报告财产情况,江阳区法院对其限制高消费,并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经调查暂未发现其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但相关强制措施仍随时对被执行人张网以待。

被执行人李某宇长年在外地,企图一直规避执行,但终究难逃法网。

这一次,李某宇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冒用他人身份证乘机的行为,不仅面临公安机关的行政拘留处罚,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避执行的行为还将受到法院的强制惩戒。这便是李某宇逃避法院执行,妄图违反法院发出的限制消费令的后果。

下一步

江阳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对故意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教育与惩戒相结合,让失信被执行人在法院、公安机关及其他信用联惩单位参与构建的综合治理大格局下,寸步难行,无所遁形。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