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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强拆起纠纷 行政调解化矛盾

来源: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 作者:徐田 发布时间:2023-05-31 11:57:26

近日,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征收强拆引起的行政赔偿案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了《行政赔偿调解书》,为宜宾市叙州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行政审判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工作打开了良好开端。

侯某某与郑某某所在房屋因长江大保护南广古镇项目建设需要被纳入征收范围,南广镇人民政府拆除了案涉房屋。后因原告侯某某、郑某某认为补偿标准过低、房屋面积测绘有误,双方未达成补偿协议,侯某某、郑某某遂提起诉讼,要求叙州区南广镇人民政府、叙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赔偿其财产损失。

在公开开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真听取双方诉辩理由,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认真梳理,经征询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调解的意愿后,合议庭分别对侯某某、郑某某、南广镇人民政府、叙州区征地拆迁服务中心进行一对一调解。合议庭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的协调化解作用,抓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重要契机,听取双方意见,尊重当事人意愿,主动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行政赔偿调解协议。

此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落实行政诉讼制度的具体体现,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该行政赔偿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实现了实质化化解行政争议,做到了案结事毕,具有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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