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践行司法为民、巡回审判解民忧

来源:九龙县人民法院 作者:石莉娟 发布时间:2023-07-06 22:45:01

图片1.jpg

为进一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辖区群众诉讼难、诉讼累等问题,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日,九龙县人民法院干警背上国徽,以巡回审理的方式审理一起前儿媳何某与公公阿七某某不当得利纠纷案件。

图片2.jpg

身体不便加路途遥远  法院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九龙县三垭镇村民阿七某某今年八十多岁,年老多病,行动不便,其居住地距离法院有几十公里乡村公路。前儿媳何某与其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经多部门协调未果,故诉至法院,阿七某某与法院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告知了他的身体状况,难以到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充分考虑以上情况,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后,决定将庭审搬到当事人家门口。

庭审现场释法明理  让普法效果最大化

7月4日上午,办案人员来到三垭镇政府,架设简易审判席,在庄严的国徽下,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有条不紊的进行。庭审过程中,合议庭查明案件事实,总结争议焦点,耐心向当事人释明法律规定并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引导双方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在庭审结束后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向当事人及旁听群众就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以案说法,让普法实效达到最大化。

通过此次巡回审理,既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累,又增强了司法工作的透明度,更向基层群众传递了人民法院的为民情怀,增进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接下来,九龙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依托巡回审判法庭,将更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送到群众身边。(石莉娟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