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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中:枫桥式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民事纠纷 原、被告均送锦旗感谢

来源:资中县人民法院 作者:谢夕丹 发布时间:2023-07-13 22:06:41

近日,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婚内财产分割纠纷引发的离婚纠纷案件,并对原、被告之间就婚姻所涉及的所有矛盾进行梳理和引导,获得了原、被告的高度评价,原、被告分别委托代理人先后送来锦旗以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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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某与被告陈某在婚姻中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后因缺乏信任等原因矛盾冲突愈发剧烈,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就案办案可能无法达到解决矛盾的法律效果,于是,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摸排,在了解到双方婚姻矛盾已不可调和且有产生重大婚恋家庭风险的可能后,立即着手案件的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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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与原、被告的当面沟通,承办法官在缓和双方情绪的同时,积极引导双方依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最终,原、被告主动要求法院主持调解。由于双方已经没有了婚姻感情,故协商撤回婚内财产分割纠纷的案件,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基于前期良好的工作基础,在后续的矛盾纠纷化解中,承办法官主持原、被告及双方的代理人,对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进行了详细汇总梳理,同时向原、被告释明了涉及子女的抚养的法律规定,并对子女的家庭教育进行了宣讲引导。

最终,原、被告就婚姻、子女抚养、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矛盾得到了彻底化解。

案件处理后,原、被告分别委托代理人先后主动送来锦旗,对承办法官的认真负责、高效司法表达感谢。

“原、被告分别送来的锦旗是对我们‘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最好的肯定。”银山人民法庭负责人、承办法官杜小文说。

人民法庭植根基层,是人民法院工作延伸至最基层群众当中的窗口,资中县人民法院银山法庭始终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始终,充分发挥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职能,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积极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诉前、诉中、诉后司法服务全覆盖,着力提升“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在多元共治下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基层社会治理格局。(谢夕丹)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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