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近日,夹江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评议指导座谈会,12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党代表、群众代表等应邀参加评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敬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南川介绍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目的、意义和测评体系,各人民法庭负责人通过PPT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与会代表、委员分别介绍了
各法庭基本概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和取得成效,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夹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围绕“甘江+现代农业”“新场+小微企业”“木城+民用核技术”“漹城+道交专业审判”主线,聚焦“三个服务”工作目标,强化法庭特色司法,打造司法服务乡村振兴重要支点,为诉源治理、案结人和贡献了法庭力量。
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党代表、群众代表结合法庭工作情况进行了测评打分,对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从优化诉讼服务、加强普法宣传等对法庭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各法庭坚守初心、赓续使命、谋创新之举、循务实之策,践行发展“枫桥经验”,司法助力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敬波院长对与会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结合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下阶段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坚持党建引领,打造特色品牌。创建工作要将政治与法治相结合,坚持党建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更好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要深挖典型案例,及时总结经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二是要融入基层治理,凝聚解纷合力。要共建共治共享提升法治效能,将法庭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总体布局,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村镇等搞好配合,常态化开展纠纷联动化解。三是要延伸司法服务,助推乡村振兴。在抓好审判主责的同时,要延伸司法服务,坚持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指导。加强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将法律知识用最灵活最接地气的方式传播到群众中去,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