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邻水县坛同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来源:邻水县坛同镇 作者:吕忠平 吕雷 发布时间:2025-06-25 10:21:28

为切实提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素养,6月24日下午,邻水县坛同镇组织专门人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

图片 1.png

在劝导过程中,坛同镇综合执法办工作人员在各重点路段、道路交叉口等人员往来频繁的区域,对过往小车、三轮车、两轮摩托车等车辆进行逐一排查,严查小车超载、摩托车非法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耐心劝导,力争做到发现一起、劝导一起、纠正一起。提醒驾驶员在雨天车速不要过快,特别是在坡度大、急弯多、路面易滑等危险路段要减速慢行、谨慎驾驶,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出行安全。同时,还向驾驶人员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讲解超员、超载、不戴头盔行为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提高驾驶员们交通安全意识,让其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杜绝交通违法行为,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累计劝导纠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0起,发放宣传资料60份。 此次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工作的开展,有效改善了重点路段的交通秩序,进一步筑牢了群众交通安全思想防线。

坛同镇副镇长汪洋表示,接下来,坛同镇将持续开展交通劝导与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驾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为广大群众创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崔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