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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南溪初级中学开展党支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活动

来源:武胜县南溪初级中学 作者:陈丹 发布时间:2021-10-12 10:28:15

2021年10月9日,武胜县南溪初级中学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支部书记(杨卫)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南溪初级中学党支部正式党员6名,2名预备党员军参加学习。0人请假,0人缺席。组织委员陈丹同志全程参与学习和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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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内容:党徽的通用尺度为100厘米;80厘米;60厘米三种。需要悬挂非通用尺度党徽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与悬挂背景、场合相适应。党徽图案一般使用金黄色或者红色。党旗的尺寸可分为五种,分别为:长288厘米,宽192厘米;长240厘米,宽160厘米;长192厘米,宽128厘米;长144厘米,宽96厘米;长96厘米,宽64厘米。在特定场合需要使用非通用尺度党旗的,应当按照通用尺度成比例适当放大或者缩小。各级党组织在举行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时;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时;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及其工作部门、党的中央和地方委员会在特定地域派出的代表机关及其工作部门、党的纪律检察机关、党组的会议室应当使用党旗。

会议强调,党徽党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于商标、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和商业广告;私人活动;私人场所、个人网络空间的标识物;个人日常用品、日常生活的陈设布置;其他不适宜的场所、情形和环境。不得在党徽党旗上添加任何文字、符号和图案等,不得使用破损、污损、褪色的党徽党旗,不得制作使用任何不符合本条例所附制法说明的党徽党旗。不得倒挂、倒插或者以其他有损党徽党旗尊严的方式升挂、使用党徽党旗。不得随意丢弃党徽党旗。破损、污损、褪色、标记文字和符号等不符合制作使用规定的党徽党旗,应当按照规定收回、处置。党内举行重大庆祝、纪念活动后,按照谁发放、谁负责的原则,由有关单位收回或者妥善处置活动现场使用的党徽党旗。

支部书记(杨卫)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应当把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的行为,应当进行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及时纠正并向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进行举报,全力维护党徽党旗的权威。(陈丹)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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