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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不明码标价行为 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

来源: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杨力 发布时间:2022-01-19 10:53:27

近日,在“春雷行动2022”执法行动中,广安市岳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兴隆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某家超市进行了检查,发现该超市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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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在该超市检查时,发现该超市在摆放沁园®黄豆酱汁和国莎®国泰味精的货架和产品外包装上未发现价格标识,在该超市也未发现上述沁园®黄豆酱汁和国莎®国泰味精的价格公示。该店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执法人员依法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杨力)


责任编辑:陈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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