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检察蓝护航生态绿

——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来源:泸定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曲木佳佳 发布时间:2022-05-05 22:22:16

为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提高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近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甘孜州泸定生态环境局、泸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走访、现场采样等形式,重点针对国道318沿线污染防治措施不得力、责任落实不明确、监督履职不到位等突出问题进行检查。走访中,检查组发现磨子沟大桥存在大量随意丢弃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该现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庚即向相关部门提出了强化监管、治理污染、消除环境污染滋生土壤的行政检察建议,及时督促其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依法履职尽责。

下一步,泸定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化优势互补、同向发力的监督理念,加强与相关行政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和信息共享机制,以更加务实有效的协作配合,推动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高效衔接,形成共同守护青山绿水的系统综合治理工作大格局。同时,加强工作研判,强化压力传导,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水平,为推动泸定县全域无垃圾活动深入开展,持续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创建成果贡献检察力量。 (曲木佳佳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