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万物葱茏的盛夏时节,我们迎来了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6月5日上午,屏山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商业步行街,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生态保护司法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司法守护绿水青山的责任担当。
聚焦一线普法:法治清风吹拂步行街
活动现场,屏山县人民法院干警通过悬挂醒目标语、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手册内容详实,不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核心法律条文进行了清晰解读,更紧密结合屏山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典型环境资源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让群众直观感受到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和法律制裁的必然性。
精准答疑解惑:司法服务零距离
干警们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耐心细致解答大家关心的环境权益保护、环境纠纷解决途径等法律问题。他们积极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鼓励大家从自身做起,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并勇于担当环境监督的“前哨兵”,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屏山的蓝天、碧水、净土。干警们的专业解答和热情服务,有效提升了公众的环保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司法守护承诺:久久为功筑屏障
司法守护,久久为功。屏山县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筑牢生态文明的司法屏障。
未来,屏山县人民法院将:
持续亮剑:用司法利剑守护生态环境安全防线,依法严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犯罪行为。
创新宣传:不断创新群众喜闻乐见的环保普法宣传形式,提升法治宣传实效。
协同共治: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协作配合,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强大合力。
屏山县人民法院将不懈努力,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大美屏山贡献坚实的司法智慧和力量!
共担一份责任,共守一片蓝天,司法绿盾,守护绿水青山常在!
扩展知识:
世界环境日的由来——20世纪60年代起,全球环境问题日益凸显,如污染、资源破坏等,引起国际社会关注。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首次人类环境会议,会议通过《人类环境宣言》,并决定将每年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