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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彝乡禁种铲毒,让“罪恶之花”无处绽放

来源:叙永县政法委 作者:文仕才 发布时间:2024-01-26 10:17:10

“叔叔、嬢嬢,大家看下这个图片,种这个植物要不的哈,是违法哦!”

“要的,要的,晓得了,不得种的。”

“大家回家以后记得跟亲戚朋友宣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这个宣传资料拿起去看看。”

“多拿两张给我,我回去给邻居宣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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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叙永县石厢子彝族乡开展2024年禁种铲毒集中宣传,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向广大群众深入讲解了毒品的制作及毒品对个人、家庭的危害,并着重向宣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小贴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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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宣传彝乡群众提高了自我保护力,树立防毒拒毒意识,自觉远离毒品,共同参与到平安叙永建设当中。石厢子彝族乡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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