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公开听证有章法  教育惩戒见实效

来源:理塘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19 22:15:58

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常态化落实最高检“应听证尽听证”要求,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4月17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对布某某盗伐林木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同时,还邀请了人大、政协、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等参加了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本案事实认定、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发表审查意见,充分阐述拟不起诉的理由。并深入地释法说理,对一名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训诫,犯罪嫌疑人表示将汲取教训,痛改前非,真诚悔罪。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对案件进行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审查意见,并对检察机关召开此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公开听证是检察听证工作深化司法为民、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充分体现;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的有力抓手,对于增强办理刑事案件的透明度,落实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断提高案件的公开、公正、透明具有重大意义。

下一步,理塘县人民检察院将发挥检察听证在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提升办案质效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加强听证制度建设,加大公开听证力度,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审查决定权置于社会各界监督之下,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工作透明度、公信力和权威性,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