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乐山市市中区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价值导向,以培育典型案例为有力抓手,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三年来,该院有22个案例被上级部门评为典型(优秀)案例,其中国家级1个、省级12个、市级9个。
机制破题
拉动案例培育“动力引擎”
“强党建+精业务”双链协同
创建“三江潮·凌云志”党建品牌及三个在职党支部子品牌,在全市率先实行由分管副检察长兼任党支部书记、业务骨干担任党务干部,将党支部作为一体抓实政治课、廉政课、业务课的重要载体,切实解决党建、业务两张皮问题,有效推动党建与业务双螺旋协同发展,为典型案例培育注入红色引擎。三年来,该院有3人荣获中央政法委、最高检等国家级表彰表扬,3人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优秀公诉人”“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称号,7人入选省检察院人才库。
“定任务+强奖励”双轮驱动
拒绝“躺平”,打破“平均主义”,以考核指挥棒撬动案例生产力。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年初下达部门预设目标任务,既压紧压实部门责任,又将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旗帜鲜明树立多劳多得的价值导向,从而激发干警创先争优的工作热情。该院2024年度有8个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数量同比增长300%。
“学标杆+补短板”双向赋能
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检察委员会定期组织学习最高检、省检察院发布的各批次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开展培育典型案例专题培训。通过“正向总结+逆向自查”挖掘潜力,由办案检察官及撰稿人总结复盘、分享介绍典型案例在统筹谋划、突破成案、案例撰写、典型意义提炼等方面的成功经验;通过对比剖析上报案例未入选原因等进行逆向自查,改进工作方法,增强案例培育的针对性。
靶向发力
构建案例培育“全链条”
精准选种,聚焦“民之关切”
聚焦重点工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专项行动,锚定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大、新型案件以及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案件,分类建立服务大局、民生热点、新型疑难案件“种子库”台账,制定培育计划,明确打造点位,全链条跟进办案进度。该院成功办理的陈某欣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为国家追回税款126万元,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乐山政法“五年十佳”案例。
精耕细作,严把“三道关口”
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开展调查核实、证据收集、文书制作等工作,确保每个环节零瑕疵,做到事实清楚明白、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正确、办案程序规范、文书质量过硬,同时兼顾案件办理“三个效果”,为培育典型案例夯实基础。该院成功办理的李某某与某融资公司等人追偿权纠纷虚假诉讼案入选省检察院优秀案件、典型案例,省法学会推行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典型案例。
类案赋能,破解“监督难题”
不断提炼总结不同类型案件的办理经验,逐步由个案办理向类案延伸,形成培育一个案例、规范一类案件、带动一项工作的良性循环。三年来,该院所办理的虚假诉讼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1个、省检察院4个。办理的土地资源保护领域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省检察院、省自然资源厅评为典型案例,并入选乐山政法“五年十佳”案例,实现办案质效的提升。
匠心打磨
提升案例效应“附加值”
深挖小案大文章,反复打磨
密切关注典型案例征集计划,根据案例需求,从“种子库”精准匹配案例。组成案例撰写小组群策群力,找准案例撰写角度,落实专人撰写,反复打磨,确保论证严密、逻辑清晰、语言精炼、格式规范。该院在办理一起民事检察监督案中,发现有违纪违法线索,同步将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处置,最终该案例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闭环质控确保质量,抢占先机
业务部门加强和综合业务部门的联动,加强上报案例的准确性、真实性、规范性审核,增强案例获评成功率。落实“三审三校”案例质检流程,构建“自查+审查+评查”体系,承办检察官自查案例体例规范性,部门负责人重点审查证据链完整性、法律论证严密性,案管部门从细评查案件质量,分管领导整体把握案例质量,确保上报案例零瑕疵、高质量。
典型案例多维辐射,转化成果
通过向同级人大、党委报告年度典型案例获评情况,通过法治宣讲和媒体宣传典型案例,多方传递检察机关司法理念、办案成效,提升典型案例影响力。同时,立足典型案例,加强检察理论研究。该院根据办理的陈某欣合同纠纷虚假诉讼监督案撰写的理论文章《刑民交叉视野下的虚假诉讼案件办理实践》被知名期刊《中国检察官》刊发,并被省检察院作为一般理论研究课题立项、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