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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山区公安分局江口派出所原所长刘渊徇私枉法案今日宣判

来源:彭山区检察院  作者:陈远萍 发布时间:2019-12-03 09:18:10

  11月29日,眉山市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江口派出所原所长刘渊徇私枉法案宣判。经查明,刘渊在担任眉山市公安局彭山区分局江口派出所所长期间,知法犯法、执法犯法,收受他人贿赂,为徇私利,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彭山区人民法院对彭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刘渊徇私枉法的事实和罪名予以确认,并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决刘渊犯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彭山区检察院 陈远萍)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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