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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执法为民暖人心,锦旗致谢检察院

来源:仁寿县检察院 作者:汪凤 发布时间:2021-01-13 09: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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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后,当事人粟某某送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还得从十一年前说起。2010年,粟某某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8年张某因无钱,查询到粟某某未办理过户登记,遂私自补办产权证,重新将该套房屋卖给刘某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后法院判处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并退赔刘某某经济损失。因刘某某未得到张某赔偿,拒不配合粟某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次将该房屋转卖。粟某某穷尽各种途径,一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发现房屋再次被转卖后,报案至公安机关。该院承办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刘某某的决定后,考虑到该套房屋的纠纷已引发多起案件,同时粟某某也向检察官反映其一直未能占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为避免再次引发纠纷,承办检察官组织多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粟某某得到刘某某经济赔偿。至此,由一套房屋引发的多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粟某某反映的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2020年以来,该院开展“司法为民”专项活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中,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将检察工作做到极致。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还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汪凤)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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