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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检察官,也是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员”

来源: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3-02 10:13:38

   2020年2月29日上午,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检察院文化长廊来了一群特殊的客人,他们是五通桥区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此行的目的是听该院丁华副检察长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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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华告诉大家,“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规定无疑是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大多与野生动物有关,且现代社会人类完全无需通过食用野生动物来满足蛋白质的需求,所以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应彻底摒弃,永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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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华的讲解图文并茂,生动有趣,让大家从法律角度明白了在当前全民打响防疫阻击战的特殊时期,依法严惩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治理监管乱象,是从源头上加强疫情防控治理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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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华,既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又是一位“半路出家的摄影师”“野生动物的追随者”,他是中国鸟网国际优秀自然摄影师、中国生态摄影大师,拍摄的作品曾多次在国内、国际摄影比赛中获奖。这样的双重身份,让他将职责和爱好结合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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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摄野生动物,更要爱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它们是我们的朋友,不能伤害它们。但是,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却一直屡禁不止,身为一名检察官,我觉得我有责任、有义务倡导人们保护野生动物,普及法律,让人们认识到猎杀、贩卖野生动物等行为的严重性。”

   丁华从2014年开始在乐山举行保护野生动物法治讲座,用拍摄的野生动物图片、视频为切入点,让公众直观感受野生动物的美,为公众解读《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及《刑法》在保护野生动物方面的具体罪名和量刑。至今,丁华已举办保护野生动物法治讲座8次,国家省市媒体相继报道,为上万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

   春节前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爆发,病毒源头直指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丁华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倡议:“拒食野味、保护动物,珍爱生命,远离疫情!”,并配上他所拍摄的野生动物摄影作品。

   对于丁华而言,倡导野生动物保护、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他时常用他的座右铭激励自己:“努力到无能为力,拼搏到感动自己,我一直在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路上!”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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