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牢安全理念,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近日,威远县人民检察院积极配合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开展了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中,该院在城市花园广场设置宣传咨询台,并展出安全知识宣传展板。检察干警通过发放《安全生产法》《检察公益诉讼》等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宣传单,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民法典、消防安全知识以及地震、火灾等应急逃生技巧,进一步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升逃生本领;同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讲解“八号检察建议”的相关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典型案例,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形成广泛的社会监督力量,让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