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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奋力书写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来源:石渠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扎西拉姆 王玉林 发布时间:2022-11-17 16:51:14

石渠县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是四川省黄河流域甘孜州境内唯一的流域县和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在四川黄河流域生态安全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与青海省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腹心地带紧密相连。石渠县境内湿地资源丰富、高原湖泊众多、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是长江、黄河上游的重要绿色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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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国家战略,积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重大国家战略提供最佳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发挥法律监督作用,成为石渠检察的重大使命担当。

一是“课堂式”学习,夯实法律基础。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多次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打牢基础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能力,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检察保障。

二是“交流式”探讨,互学互鉴共进步。结合石渠县作为黄河入川第一县的实际,加强与对口援建院的沟通,准确把握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今年三月,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建萍带领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赴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彭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更好地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共同探讨学习。

三是“实践式”工作,依法能动履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意见》。今年年初,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结合石渠县实际,制定《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服务保障职能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得到了州政协副主席、石渠县委书记罗林的肯定。

为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石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带队多次深入实地开展调研,与相关县级部门、乡镇召开联系会6次。

在开展破坏黄河安全和环境污染专项工作时,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发现该县长沙贡玛乡辖区内有多处垃圾乱丢乱扔,无人清理的现象。随处可见的垃圾破坏了长沙贡玛国际湿地和黄河流域二级支流热曲河,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纠正。

今年,10月份石渠县人民检察院与石渠县生态环境局组成核查工作组对我县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进行了现场核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石渠县内27个历史遗留矿山点位的现场核查工作,为下一步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修复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在今后的工作中,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将以公益诉讼为抓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扛牢黄河长治久安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作用,以办案的实际行动,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促进全流域高质量发展,真正确保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永远生态美丽、永恒奔流不息,提供了公正、优质和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扎西拉姆 王玉林)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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