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 | “未•蓝”工作团队送法进校园守护少年安全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8 10:46:11

1679971606916.png

“同学们, 针对大货车的车祸预防,冰清姐姐教你们6个字‘惹不起,躲得起!’在街上看到大货车,一定要离得远远的。”3月27日,是第28个“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峨眉山市检察院“未·蓝”工作团队干警李冰清正在给罗目镇小学校的同学们讲授安全知识。法治课堂邀请了乐山市级人民监督员冯燕,共同助力孩子们系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1679971661229.png

“遇到校园欺凌,我一定要告诉老师和爸爸妈妈,向他们寻求帮助。”“乘坐电瓶车,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上学和放学途中,千万不要到四周无人的地方去。”课堂上,李冰清以“安全同行,守护成长”为主题,通过播放未成年人检察主题曲《携长风予你》和演示PPT、讲解具体案例、问答互动等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什么是欺凌、车祸和性侵,并教授预防不法侵害的小锦囊,将安全和法治的种子播撒在同学们心中。活动现场,孩子们热情高涨,积极互动,受益匪浅,掌握了许多保护自己的安全知识。

1679971677189.png

“峨眉山检察院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这个时间点,送法进校园意义十分深刻,有效提高了同学们辨别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用检察力量筑牢同学们的安全‘防火墙’。”冯燕动情地说道。下一步,峨眉山市检察院将持续督促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了解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1、如何避免校园欺凌?

友好相处,不施暴、不落单

机智应对,不逞强、不沉默

树立自信,不自卑、不自闭

2、如何预防车祸?

乘坐电动车,佩戴头盔

过斑马线,仔细观察、拒绝猛跑

安全过街,禁止翻越护栏

3、如何预防侵犯?

结伴而行——不要到四周无人的地方去

不受诱惑——不轻易接受陌生人或他人的食物、饮料

勇敢说“不”——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

寻求帮助——向青壮年或者具体的人求助

及时告诉——及时告诉父母或者报警


责任编辑:杨雪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