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仁寿县检察院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推动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深入开展,对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展了支持起诉和司法救助工作,及时追回被拖欠的部分工资2000元,并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彰显检察机关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利益的决心和信心,让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有力度更有温度。
据悉,救助申请人王某某在伍某承包的工地上从事劳务,工程完工后伍某一直拖欠其工资,王某某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本院依法作出支持起诉决定。该案审理阶段,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仁寿县法院依法裁定并确认协议有效。
根据“多元共治、三位一体”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仁寿县检察院及时启动农民工权益保障执行绿色通道,监督县法院督促伍某支付其拖欠王某某的部分工资2000元。在此期间,该院了解到王某某是一名残疾人士,为社区低保户,两名子女尚未成年处于读书阶段;王某某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在工地务工收入低,因其工资被拖欠导致家庭经济愈发困难。通过调查、核实,及时对王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向王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6000元。王某某在领到司法救助金后,激动地握着检察官的手说:“感谢检察机关为我办了一件大实事,帮我解决了大难题。”
该案是仁寿县检察院《关于构建“多元共治、三位一体”农民工工资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试行)》后,以部门联动形式通过“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模式开展的农民工权益保障案件,既扩展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深度,又体现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司法救助工作的力度和温度,实现了检察机关打击震慑与救济解纷相结合的司法效果和救济稳心、打击振心的社会效果。
(王桢 杨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