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荐

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校园食品安全

来源: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鹏程 杜星蓉 冯欢 发布时间:2021-07-08 22:37:36

近年来各类校园食品安全事故问题屡见不鲜,让人们对校园食品安全产生担忧。

今年以来,巴中市平昌县检察院积极履职,联合平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对平昌县40余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部分学校存在食堂食材采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票证、食堂菜品留样不达标和部分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等问题,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存在较大隐患。

 

1625755152323727.jpg


针对这种情况,平昌县检察院依法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发出督促履职的诉前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县教科体局高度重视,成立快速调查组,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进行了全面检查。采取动态管理、台账推进、挂账销号的办法实施整改。并加大检查频次,从源头上做好预防工作,科学防范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场所合法、规范。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平昌县检察院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以司法手段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提高行政机关监管能力,为未成年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构筑坚固的法治屏障。


责任编辑:杨海燕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