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屏山法院成功执行和解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纠纷。
案情回顾
一对夫妻离婚后,法院判决婚生子随父亲生活,抚养权、监护权归其父亲;婚生女跟随母亲生活,抚养权、监护权归其母亲。但男方未履行生效判决,未将女儿交由母亲抚养,随之展开一场抢娃大战……承办法官调查发现,兄妹俩自幼共同生活、感情深厚,且女儿对现在的生活环境、学校等都非常适应,若强制执行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女儿心理健康造成不利影响,承办法官需从多个方面综合评估子女的成长需求。
柔性执行显担当
执行过程中,法官摒弃“一刀切”执行思路,充分考量子女成长需求及双方实际情况,着重平衡亲情维系与生活环境稳定性,多次沟通疏导双方情绪,引导当事人以子女利益为核心协商解决方案。
6月4日上午,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在当地司法所进行协商。法官全程耐心释法析理,结合地域条件、成长环境等因素,最终以“女儿随父生活+保障母亲探视权”的折中方案,双方达成和解。
执行成效与启示
案结事了心亦暖: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子女得以在稳定环境中成长,亲情纽带未因离婚及执行程序受损。
司法智慧破难题:突破抚养权执行“只能强行交付”的固有模式,执行不仅是兑现法律文书,更是用智慧与温情化解群众“急难愁盼”,让公平正义更有“人情味”。
法官说法
子女不是执行标的,而是需要守护的生命个体。涉抚养权案件执行需“刚柔并济”。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对此类特殊案件倡导以和解方式探寻“最优解”,让司法成为“修复亲情的纽带”,而非“割裂情感的利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