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雅州利剑”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石棉法院寒冬再亮剑,暖“薪”护民生

来源:石棉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效锐 发布时间:2024-02-07 15:21:56

为切实加大执行力度,使申请人合法权益及时兑现,1月22日起,石棉法院开展“雅州利剑”司法大拜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因案施策促执行

在几起劳务合同、运输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经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曲某均拒绝到法院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执行干警到达曲某家中后,曲某躲藏在家中拒不开门,并营造出其不在家的假象,但曲某的行为未能逃过执行干警的火眼金睛,被执行干警当场识破。随后,执行干警立即联动村委会、网格员对其进行劝诫和引导,告知其切勿心存侥幸、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翌日,曲某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其对自己前一日的行为深感后悔,且已主动与6位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以后将会积极履行给付义务。鉴于曲某积极改正态度并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法院因案施策,向曲某送上了一份“预拘留通知书”,敦促其更好地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圆满执结暖民心

23日上午,一组执行干警奔赴被执行人马某家中,但马某并未在家,马某家属以“不清楚”“不关己”“不在乎”的态度糊弄执行干警,对法院此次执行活动不以为意。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马某家属明白了执行措施的强制性和影响力,若不积极配合只会将马某往火坑里推。最终,执行干警通过马某家属成功将马某通知回家,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和马某家属的细心劝说之下,马某一改往日拒不履行给付义务的态度,当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申请人得知后,对法院强有力的执行手段连连称赞,并向执行干警送上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锦旗。至此,申请人某汽修公司与被执行人马某之间两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司法拘留显威慑

在陈某与何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经查控被执行人何某名下确无可供执行财产,因何某积极与陈某商量、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达成执行和解后,何某仅按期支付了两个月的执行款项便未再履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及时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应尽快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但何某始终称自己身无分文无法再履行和解协议,且对日后如何履行义务持回避、抗拒的态度,在此种情况下,执行法官遂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5日的惩戒措施。

image.png

此次专项行动,石棉法院重点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它涉民生执行案件,组建3支执行精锐小组,深入8个乡镇13个村组,累计出警62人次,对39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查找,共拘传14人、拘留1人、罚款2人、预拘留5人,执行完毕7案,达成和解12案,执行到位金额746175元。行动期间,在舆论宣传营造高压态势影响下,3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到法院履行给付义务。

时间不间断,执行不停歇。下一步,石棉法院将紧抓节前执行黄金时期,用足用好用精各项执行措施,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切实将胜诉当事人权益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汪怡兵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