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来源:内江市市中区民政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7 21:49:08

默哀、培土、献花……清明前夕,一场以“回归自然 绽放新生——仁孝内江 绿色殡葬”为主题的节地生态集体安葬仪式在内江市市中区青龙山墓园举行,5位逝者的骨灰以树葬的方式完全融入自然,和花草相伴。

据介绍,与传统殡葬不同,节地生态葬不建墓基、不设墓碑,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导向,让逝者与大地共存、同自然融为一体,具有环保、节能、成本低等优点,符合国家关于殡葬改革的移风易俗要求及社会发展对绿色低碳的目标追求。

当天,公墓外道路两侧的商铺均有鲜花售卖。墓园入口处,悬挂着提倡无烟祭扫的横幅。园内环境清幽、宁静而肃穆。墓碑前,香烛纸钱被鲜花绿植所替代。

鲜花代香火,新风易旧俗。近年来,市中区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弘扬绿色殡葬理念,加快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节地生态安葬、文明祭祀逐渐深入人心。

“让节地生态葬成为市民传承孝道的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尊重生命、敬畏自然、珍惜土地、保护环境!”清明节前夕,内江市市中区民政部门呼吁广大市民,积极转变观念,以树为碑,用鞠躬、默哀代替鞭炮、哀乐,为逝者提供一个宁静祥和的长眠之地,争当绿色殡葬的践行者。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