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全覆盖办好“一村一幼” 让山里娃同城里孩子齐步跑

来源: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作者:本史巫果 高玉梅 发布时间:2020-07-14 11:20:39

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抓教育必须从最基础的学前教育抓起。办好学前教育,关系着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马边于2013年在全市率先办起了“一村一幼”学前教育。

6.png

“我能听懂普通话,老师把我夸,给我一朵小红花,妈妈乐哈哈……”走近烟峰镇中心幼儿园,教室里传来阵阵歌声。老师通过讲故事、朗诵童谣、谈话、讲述、情景表演等活动,培养幼儿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丰富他们的词汇,让他们想说、敢说、能大胆地说普通话,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不但能用普通话回答问题、主动打招呼,还学会了画画、唱歌、跳舞。

今年23岁且土生土长的烟峰镇中心幼儿园辅导员黑来马玲说,“我对幼儿园的工作环境、待遇都比较满意,我想通过自己不断学习,提升能力,把学生教育好。”  

马边县象烟峰镇中心幼儿园这样的“一村一幼”还有很多。

2013年以来,马边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先后制定出台了《马边彝族自治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马边彝族自治县推进“一村一幼”建设方案》《马边彝族自治县 “一村一幼”管理办法》和《马边彝族自治县城区学前教育布局规划》。

5.png 

在硬件建设上,按照“大村独立、小村联办、先易后难、整体推进”的基本要求,采用挂靠村小、教学点和与彝家新寨、新农村建设配套两种模式建设村级幼儿园,建成“一村一幼”140个,实现114个行政村(今合并后为104个村)、9个社区“一村一幼”全覆盖。极大地满足了家长送子女就近入园的需求,初步解决了偏远山村贫困家庭儿童和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早期教育问题,为义务教育阶段学习打下基础,并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播提供了保障。 

4.png

在设施设备上,实现网络宽带班班通,配备大中小型各种户外玩具,按标准为每一所村幼配备了教学一体机、教玩具、图书等设备,为每位幼儿园教师安装“学普”APP,开展自身学习和集教活动。

在经费保障上,对全县114个行政村、9个社区的232名“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按3000元/人.月标准,发放辅导员工资和购买“五险”;县级财政根据地区类别,分别为“一村一幼”临聘辅导员发放了80、200、400、600、900元不等的生活补助。落实全面减免保教费、全面免除书本费、提供免费糕点或营养午餐等政策,每生每年减免保教费600元;在全省率先实施“一村一幼”营养改善计划,参照国家营养改善计划800元/人.年(生均4元/天)标准,给学生提供营养午餐,采取营养午餐或“牛奶+鸡蛋”模式。2017年至今,县财政出资1215.52万元,让全县 “一村一幼”儿童享受营养午餐,让山区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3..png

在结对帮扶上,采取城区幼儿园结对帮扶乡镇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结对帮扶辖域内“一村一幼”的结对帮扶方式,实行县域内结对帮扶制度,将县城4所县级示范幼儿园作为教学指导基地,通过城乡联姻、结对互助、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一对一、点对点”帮带活动,努力实现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共建共享,不断提高彝区“一村一幼”办园效益。 

2.png

在教育教学上,着力突破“语言关”,结合实际,编制或使用《彝汉双语教学辅助教材》 《少数民族儿童学习普通话读本》等教材,实施《一村一幼普通话及双语考核办法》,积极推行以普通话为主的彝汉“双语”教学。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坚持移风易俗从娃娃抓起,开设了“文明生活教育课堂”,推行洗手、洗脸、洗头、洗澡“四洗”,玩具、餐具、洗刷用具、洗脸帕、鞋摆放整齐“五齐”,每月开展“小手牵大手”“感恩教育”“家长座谈会”等活动,强化“行为关”“习惯关”,以实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一个社区,文明整个社会”的目标。

“在家门口就能上幼儿园,而且幼儿园环境、设施越来越好,幼儿园离我家非常近,只有10分钟的路程,把小孩送到幼儿园后,还可以在家里搞生产,部分劳动力还可以外出打工,为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很好的条件。 ”幼儿家长阿本拉布感慨地描述着实施“一村一幼”带来的变化。

微信截图_20200714110920.png

据悉,2014年至2019年,全县共投入学前教育资金16200万元,其中,建设资金9400万元,保教费2600万元,辅导员工资2900万元,营养计划1300万元。聘用辅导员232名,在园幼儿5043人,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入园率由2013年的60.1%提高到了95%,普惠率100%,幼儿能听懂会说由原来的50% 提高到90%以上。(本史巫果 高玉梅)

责任编辑:李尤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