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鱼塘街道: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泸州市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15 17:19:26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鱼塘街道三举措护航校园食品安全。

image.png

落实责任,开展自查。督促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于开学前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全面清理食堂食品储存、加工等区域,对环境卫生和食品加工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洁、保养和消杀;餐饮具重新清洗消毒,查看作业记录是否齐全;库存食品逐一进行严格检查,清理过期、变质等食品,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image.png

全面覆盖,强化要求。在检查中,开展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针对餐饮加工操作常见问题进行风险提示,压实学校食堂及承包经营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各学校有效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过程。

排查整治,筑牢防线。我街道将持续做好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扎实开展秋季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持续对辖区内学校(包括学校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整改。

截至目前,收到学校食堂自查表10份,排查学校食堂及15家次,责令整改3家,督促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20余个。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