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执行“快一步” 为民“零距离”

来源:米易法院 作者:李雪 发布时间:2024-03-23 20:47:45

QQ图片20240323204814.png

“我要给米易法院的执行法官点赞,我们一反映情况,你们就马上出动控制被执行人,不然我的钱就拿不回来了。”米易麻陇彝族乡的一条小路上,申请执行人殷某对米易法院执行干警竖起大拇指。

殷某与陈某因材料款产生纠纷,申请执行后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陈某分期支付材料款。但陈某不仅从未履行付款义务,而且多次拒接执行局电话,跟执行干警玩起了“失踪”。鉴于陈某拒不执行的情况,米易法院执行局立即对其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等强制执行措施。

今年3月13日,得知陈某在麻陇彝族乡出现后,执行干警立即行动,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驱车奔波,最终在一条乡村小路上成功挡获陈某。

经查,陈某经营货车生意,并非没有能力履行付款义务,但心存侥幸,认为法院执行工作仅仅是打几个电话、冻结几张银行卡,对他会不产生实质影响,没想到今天被执行干警逮个正着。对于陈某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拒执行为,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否则将面临罚款或者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

下一步,米易法院将努力践行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强化执行联动,用好、用活、用足各类执行措施,提高执行到位率,坚持拒执“零容忍”,解决好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用心用情满足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用“快一步”的执行举措,实现人民群众与公平正义之间“零距离”。 李雪)

 


责任编辑:王思婷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