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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易法院四项措施强化“判后答疑”

来源:米易法院 作者:祝慧敏 发布时间:2023-03-10 23:51:55

为规范判后答疑释法解疑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避免因裁判说理不透等原因而引起的上诉、上访,米易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做好判后答疑工作,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力争达到服判息诉的效果。

一是确立判后答疑重点。把婚姻家庭、交通损害、健康权、土地承包等“热点”纠纷、群体性诉讼和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确定为重点答疑案件,要求承办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进行约访,认真做好相关法律释明工作,确保案结事了。

二是规范判后答疑内容。答疑主要对判决主文的含义、证据和事实的认定情况、说理部分的内容、适用法律条文的含义、当事人提出的与案件相关的疑问进行说明和阐述。与案件无关和涉及审判秘密的问题,法官应当予以说明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灵活判后答疑方法。要求答疑法官针对当事人提出的各种疑问作耐心细致的解答,要做到热情诚恳,杜绝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敷衍应付。在答疑方式上采用口头答疑与书面答疑、面对面答疑与电话答疑、法院答疑与上门答疑相结合的方式。并根据具体情况灵活答疑方法,运用案例引导当事人比较评价、换位思考、利益衡量等,并采用让其他法官或人民陪审员、社区工作人员、律师参与到答疑工作中,为当事人解开心结,提升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信任度,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法院的公平正义。

四是强化判后答疑督查。由分管院领导负责,立案庭具体开展常规性督查工作,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方式通过电话联系案件当事人,回访了解承办法官判后答疑情况,并逐步把服判息诉率等判后答疑效果纳入审判人员绩效考核。(祝慧敏)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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