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榜样力量】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凉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红武

来源: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沙海英 发布时间:2021-06-17 09:36:38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对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四川法院共有3个集体和6名个人分别被表彰为“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和“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红武。

微信图片_20210617094020.png

杨红武,男,彝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凉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红武于1987年3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至1994年10 月在四川省雷波县人民法院工作(其间: 1987.09-1991.07 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专业学习);1994年10月至2020年4月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刑二庭副庭长、刑二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等,期间:1995年8月至1997年12 月在省委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学习,2007年10月2007年12月参加州委党校第32期中青年领导干部培训班学习;2020年4月起至今任凉山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红武长期在刑事审判工作岗位,对工作勤奋、努力,严谨、细致,是同事们眼中的“法律汇编”“办案能手”,多年来在工作中的突出表现获得大家的一致肯定。

微信图片_202106170940201.png

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杨红武,从青丝到白发数十年来一直战斗在刑事审判一线,从书记员、审判员到庭室负责人,从惩处职务犯罪、禁毒攻坚战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秉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怀揣着对大凉山这片土地深沉的爱,追寻、维护公平正义的足迹踏遍了大凉山的山山水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杨红武及其带领的团队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战果为凉山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高质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刑一庭承担着凉山州所有涉黑恶案件督办、审理任务,杨红武既是庭长,也任支部书记。他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紧抓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干警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探索支部党建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效结合、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做到党建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部署、共推进。

杨红武积极冲锋在前,个人承办或参加合议庭办理阿支火博为首跨境贩毒集团犯罪、杨文平等2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基层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30余件涉黑恶案件。带领团队实施“案件清结”,依法审结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罗国彩等19人涉黑案、王林等21人涉黑案件;推进“黑财清底”,依法对黑恶集团“打财断血”,判处追缴、罚没财产1.1亿余元,罚金3400万余元,对57名被告人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实施“伞网清除”,审理“保护伞”案件4件4人;实施“行业清源”,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30份,建议均被采纳。

“金鹰普法宣传队”获点赞

杨红武积极带领凉山法院“金鹰普法宣传队”向各族群众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举措,2020年,“金鹰普法宣传队”被凉山州直机关工委评为“双报到、双评价”十大党建服务品牌之一;刑一庭支部被推荐为全省法院系统优秀党支部。近年来,杨红武也因其优秀的工作表现,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得多个全省先进个人,带领的部门曾两次被评为全国先进集体。

身边人这样评价他:

凉山中院环资庭庭长 张菊

杨红武同志长期在刑事审判岗位工作,工作中勤学善思、学思践悟,恪尽职守、忠诚履职。他不仅专业知识过硬,同时审判实践经验丰富。在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少的情况下,能够科学统筹、合理调配审判力量,不仅确保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和扶贫任务的完成,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当指挥员,又做战斗员,勇于担当、率先垂范、攻坚克难,切实推进扫黑除恶审判工作向纵深推进,成绩斐然,取得了关键阶段的重大胜利。

普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蒋映凯

杨红武这个名字对凉山基层法院刑事审判一线法官们来说,可谓是耳熟能详,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并不是因为杨红武庭长的名字有多么特殊,而是因为杨庭长用几十年如一日的坚守诠释着一名刑事审判法官的初心与使命,作为凉山州资深的刑事法官,杨红武庭长一直亲力亲为奋战在刑事审判一线,各类刑事专项审判中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他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的业务指导更是倾囊相授,他对刑事审判的热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对案件办理的严谨、对两袖清风的坚守深深带动和影响着我们。

凉山中院扫黑办工作人员 陈传菊

杨庭长是一个很有担当,有责任心,学识渊博,专业性强,待人很温和的人。在工作中,他对我们严格要求、谆谆教导;在工作外,他更像一个对我们关怀备至、诙谐幽默的父辈,是一位值得我们年轻人学习和尊重的榜样。

凉山中院书记员 陈绪梅

在日常工作中,杨红武庭长总是第一时间学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苦心钻研专业知识,让审判工作与时俱进,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在工作上严格要求我们的同时,不忘时刻了解干警生活中的困难并亲力亲为解决,营造出了一个温暖、富有人情味的工作环境。平时注重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他以身作则,做好先锋表率,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身,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家人

杨红武为了工作常年来都是早出晚归,家里的事务很少能帮上忙,他有时候一出差就是一个星期甚至大半个月,今天在盐源县,明天可能就在越西县,后天又不知道到了哪个县,出差路途遥远又多为山路,雨季和霜冻季节最为担心他的安危。但这么多年来,他对党的忠诚、对正义的执着和对工作的勤恳,都深刻的影响着我们一大家子人,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我们一直都坚定地支持他作一名法官,而且要努力做一名好法官,公平公正审判、严肃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尽自己的全力为法治社会添砖加瓦。(沙海英)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