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作家杨旭军的《逃出县城》一文,心里五味杂陈。
我和作者算是熟悉,于是给他微信说:“我眼泪水都读出来了。”继而又打了一串字:“我准备试着给你这篇文章写一段读后感,此时读得心头被堵得严严实实的。”
于是一直琢磨着,写下如下文字。字虽浅薄,心却厚重。
杨旭军的《逃出县城》以朴素如黄土的语言,勾勒了一场撕裂几代人的城乡精神迁徙。父母“被迫”迁居县城的过程,正是乡土文明在现代人面前悲怆退场的巨大叙事中的索引。作者以“脐带”这个撼人心魄的意象,精准贯穿了老一辈灵魂深处无法断离故土的阵痛与宿命。
文章巧妙构建出城乡二元生存境遇的鲜明错位。父母初至县城的“刘姥姥式”惊奇,如对电梯、自动门、公交卡的陌生化描绘,暗喻乡村传统生活与现代都市生活逻辑的深刻断裂。而“谷雨前后,点瓜种豆”这类农事节奏的被迫中断,则使老人陷入存在性焦虑——“县城不是咱蹴的地方”。母亲对“物理费”的称谓误读,既是语言的隔膜,更是对商品化都市生存逻辑的本能拒斥。城市整齐的钢筋水泥空间,却无法为乡土生命提供扎根的土壤——楼宇的“半空”隔离了“地气”,物质便利消解不掉心里那失序的恐惧。
父母在县城这一“他者”空间里,始终处于一种精神流亡状态。如作者原文所叙——
一辈子没离开过土地,闻到土都是香的,不种点心里就发慌。但他们这才发现,县城连“点瓜种豆”的地儿都没了。
以及:父母虽然“逃亡未遂”,但已有“犯意”,要是哪天真走了,有个闪失咋办?姐姐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其实,道理都懂,但就是挣不脱老家拴在他们身上的那根脐带。意识到现在的“不听话”是给儿女添乱时,父母便不再闹着回去了。他们尝试着接受县城,并努力习惯没有扎根黄土的日子。
作者更用细腻笔触描摹老人群体的“同病相怜”,如“老营长”“朱骟匠”这些带着深刻职业烙印的称谓,构成一幅浓缩的乡土移民群像。他们聚于“重邦尚城”楼下,以“谝传”重温往昔的荣光或艰辛,在秦腔的老戏文里寻求情感共振。然而,这种抱团终究是“身在曹营心在汉”的替代性慰藉。父亲对“豆芽儿”行踪的密切关注,正是“流亡”者间那种刻骨铭心的乡愁的隐秘传递——“这老怂,你还活着咧吗”的问候里激荡着重逢的悲喜交集。
父亲的离世将文本推向震撼的灵魂归乡高潮。
当预感生命将息,父亲决然放弃县城医疗,“赶紧回老家”成为他唯一精神渴望和生命意义。大雪纷飞中,“几十年没见过的最厚的一场雪”以天地素缟为这位老农送行。父亲临终前与“老联手”们郑重告别,那盒烟传递的不仅是物品,更是乡土情谊的象征性交接。他最终“跋涉了一生,也抵达那块向阳的平地”,安眠于祖辈身侧,完成了精神与肉体的双重回归。
这一“叶落归根”的文化仪式,以其超越死亡的尊严感,回应了文本开头父母对“死在‘外头’”成为“孤魂野鬼”的深层恐惧。父亲以生命践行了乡土伦理的最高信条——“决不能死在外头”,这是对故土脐带最终极也最悲壮的确认。
《逃出县城》以克制而深情的笔触,为时代变迁中失语的乡土生命作传。当父亲穿过漫天大雪,跋涉向小庄湾的永恒归属,那“越来越瘦”的村庄却在文本深处呈现出丰饶的意义——它不仅是地理坐标,更是一座灵魂最后且唯一的圣殿,在生命脐带断裂的尽头,乡村显露出它不朽的精神尊严。
最后,我用作者的原文作个结尾——
如果说人这一辈子,有个永远纠缠不清的地方,这个地方肯定叫故乡。小的时候嫌它穷,嫌它闭塞落后,长大了总会想尽一切办法逃出去,还不知天高地厚地发誓,永不回这“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及至拥有了外面世界的繁华,却发现那儿仍是梦里出现最多的地方,无论多少年!甚至崖畔上那棵龙瓜树,河滩里一块丑石,小溪边那只“白脸媳妇”(鸟,学名黑背白鹡鸰),都是你的牵挂——那片苦焦的黄土地,仍然是灵魂的归宿。
是的,脐带尽头是归途!(黄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