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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群众见行动 调审结合解民忧

来源:宝兴法院 作者:张天均 发布时间:2021-05-08 10:32:57

近日,宝兴县法院简案团队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采取“调、审、调”的方式,成功调解审结孟某某、辛某某等5人诉杨某某、四川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五案,让拖欠孟某某、辛某某等5人近5年的民工工资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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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某某、辛某某等5人与杨某某、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五案,其诉争的劳务费系2015年9月至2016年底期间,因被告杨某某借用被告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资质修建宝兴县部分村级活动室时邀请孟某某、辛某某等5人参与修建而产生的劳务费。被告杨某某负责修建的村级活动室完工后,因其无力支付劳务费,故分别向孟某某、辛某某等5人出具《欠条》。孟某某等5人在追讨劳务费近5年未果后,将杨某某、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诉至法院。宝兴县法院于2021年4月12日受理案件后,简案团队的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民工工资的特殊性和原告5人家庭困难等情况,加之因拖欠时间较长,导致原告5人意见很大,法官多次找被告杨某某做工作,要求及时解决所拖欠的民工工资。但由于种种原因,杨某某无法给付所欠的民工工资。为此,承办法官在庭审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多次与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希望该公司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协助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2021年4月29日,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法人到宝兴,经与5 名原告及被告杨某某协商后,公司表示愿意拿出一部分钱来协助解决拖欠的民工工资。该5案终于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达成由四川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代被告杨某某支付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

此5案成功调处,让拖欠了近5年的民工工资得到妥善解决,其承办法官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解忧的做法,也得到5名原告肯定,他们在签收调解书时感慨地说:感谢法官!感谢法院!是你们让我们辛苦钱得以兑现,也只有你们才能让我们的血汗不会白流。

(宝兴法院 张天均)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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