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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涉罪未成人训诫教育会

来源: 芦山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岩丽娟 发布时间:2023-02-23 11:31:29

为最大限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增强监护人的监护意识,2023年2月20日,芦山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关工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等部门参与四名涉罪未成年训诫教育会。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松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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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承办检察官先介绍了基本案情,四名涉罪未成年人依次表态发言,表示会严格遵守取保候审规定,吸取此次教训,改过自新。四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依次表态发言,表示会加强对四人的监管教育,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

参会单位结合各自的职责职能,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四名涉罪未成年人进行了教育,建议四名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最后,冯松检察长对四名涉罪未成年人犯罪成因、行为性质、行为危害等方面进行了深刻的剖析,教育四人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同时冯松检察长还指出“孩子的问题折射的是家庭的问题”,四名涉罪未成年家庭存在监护缺位、管教不严等问题,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严于律己,言行示范,言传身教,给与四人更多的关心关爱。

四名未成年人认真听取了检察长及与会人员的教育、建议,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会真心悔悟,争做对社会有益的人。四名监护人也表示会严格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孩子遵纪守法。

(岩丽娟)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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