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雷波“三所”学校开展“预防性侵 守护成长”主题培训

来源:雷波县城关小学 作者:宋云丽 发布时间:2023-05-21 18:41:30

image.png

5月19日,宜宾学院的专家组一行来到金沙小学,开展了对雷波三所小学(城小、金小、海小)心理健康护航工程的第三次培训活动。

本次培训是通过返岗实践督导、“预防性侵,守护成长"为主题的小学生预防性侵安全教育。为了帮助三所小学的老师、学生和家长认识什么是性侵害,了解性侵害的主要形式,知道防范和应对性侵害行为的主要措施和方法,减少生活中性侵害事件的发生,守护儿童健康成长。

image.png

"预防性侵,守护成长--学生怎么做。首先是宜宾市叙州区春霞关爱儿童志愿者协协会会员陈彬老师为金沙小学四年级孩子带来了一节主题为守护我们的身体"的示范课,陈彬老师和蔼可亲,笑容可掬,课堂上,她先用猜谜语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再让孩子们指出图片上的身体器官名称,再说说我们应该怎样保护好我们的身体器官,孩子们畅所欲言,积极主动回答问题,自然而然地走进课堂。陈老师通过认识隐私部位,识别身体触碰,侵犯与性侵犯,预防性侵犯,怎样应对性侵犯这几个步骤,引导学生说一说、做一做、判一判、议一议,孩子们明白了任何不恰当的触碰都是对身体的侵犯,包括肢体性骚扰、视觉性骚扰、语言性骚扰等不同形式。老师设置情境和学生一起演一演,在公共场合,如书店、商场街上,有人有意无意的触碰你的身体该怎么办?我们要冷静处理,明确拒绝,大声呼叫,想办法打电话求救;在人少的地方遇到性侵犯怎么办?记住5个字,不:适当地挣脱挣扎;说:对坏人说谎;跑:安全前提下跑;讲:对信任的人、110、讲清事实;留:留下证据。我们还要明白,当生命安全和身体权利不能兼顾的时候,我们要记住生命安全最重要。假如我们遇到了性侵犯,不要相信坏人的威胁和鬼话,要告诉信任的人,不为坏人保守秘密,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我们是快乐的男生女生,我的身体我做主,让我们绽出最美的花朵。

image.png

"预防性侵,守护成长--家长怎么做"。如何预防性侵这个难题离不开孩子们自身的意识,更离不开家庭教育的理解与支持。你认为的性侵犯是怎样的?儿童性侵犯离我们到底有多远?怎样保护孩子远离性侵犯?我们还能做些什么?罗利老师精心的课堂设计,让家长代表们与参培教师的互动将活动推向了高潮。家长代表们在活动中明白了孩子认知上的差异性,在家庭教育中如何面对性侵犯这个沉重的话题以及如何在平常生活中教育孩子避免发生被侵犯及遭遇后的应对措施。

image.png

"预防性侵,守护成长-学校怎么做。学校的教育关键在教师,罗桂华老师通过专题用爱心与专业浇灌祖国的花朵——学校如何教育孩子防范性侵害的讲座,用最新科学的理念结合众多真实的案例,让参培老师充分认识到了性侵犯这个沉重而又无法回避的话题背后的庄严的使命感;如何有效地预防、识别、诊断性侵及被性侵后的干预,反复强调生命重于一切,性侵的错全在施暴者的全新理念;要真诚地倾听,灵活把握,为受害者提供期待的服务与支持。为参培教师在如何预防性侵,侵后干预及学校的预防性侵的制度建设提供了可操作性的指导。

三所学校团队代表汇报了上半年的工作,他们表示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利用自己所学到的知识在全校教师会上做心理健康知识专题讲座,全校各班开展定期心理健康主题班会活动,对部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排查表格,对需要关注的学生进行建档,与学生交流谈心,打开学生的心结,尝试制作沙盘,上各种团队辅导课……三所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都在有序开展,特别可喜的是雷波县海湾小学心理团队做了毕业班学生的心理健康工作管理方面的尝试;雷波县城关小学团队申报了国家级心理健康辅导课题,锦屏校区成立了心理健康工作室;金沙镇中心校也在各项工作中总结经验,团队老师把心理健康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

三所学校多方位、多角度的实地开展活动得到专家组的肯定和鼓励。参加活动的老师认真听课吸收,接下来总结,完成各项作业,进一步提高认识,提升专业能力,满怀期待投入到下一阶段的工作。

 

 

 


责任编辑:杨睿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