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以法之名‘未’爱护航〞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来源:成都市青白江区外国语小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9 10:03:06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工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法治校长”工作职责,加强校园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为学生营造一个平安、健康的成长环境,10月26日下午成都市青白江区外国语小学举办“以法之名 ‘未’爱护航〞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本次活动共有法治宣传和心理成长两个部分。

首先是青白江区法院民一庭李竹君法官为学校做法治安全进校园讲座,李竹君结合小学生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了一些关于防性侵的案例,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依法论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要知法、守法、用法。

微信图片_20231029100540.png

李竹君法官告诉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 勇敢说“不”:

了解性侵

1. 不必要却有意识地触碰你的隐私部位。

2. 让你看带有身体裸露的人像图片、影视视频。

3. 把你带到一个隐秘的地方,叫你脱下衣服或裤子,抚摸你的隐私部位。

4. 让你抚摸他身体的某个地方或让你看他的裸体以及隐私部位。

5. 强行亲吻。

遇到危险要学会:

1. 在公共场所大声呼救。

2. 对坏人撒谎来保护自己。

3. 可以摔破东西来引起他人的注意。

4. 逃离并寻找安全处所。

几种误区

1. 男孩不可能遭到性侵害。事实上,男孩女孩都可能遭受性侵。

2. 孩子小不会遭到性侵害。事实上,任何年龄的孩子都可能遭受性侵。

3. 性侵孩子的大多是陌生人。事实上,性侵孩子的70%以上是熟人。

4. 性侵者都会使用暴力。事实上,他们有时候会利用贿赂、诱骗、关爱等手段。

5. 孩子能远离被性侵的环境。事实上,你没有办法让孩子时时刻刻都处于远离各种伤害的“真空”中。

6.重视财物而忽视人身安全。要直接告诉孩子,在爸爸妈妈眼中,孩子的生命比任何财产都重要。

微信图片_20231029100551.png

接着由青白江区家庭教育协会、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魏庆凤老师为学生做“呵护心灵 助力成长”主题心理健康讲座。魏老师由“阅己”入手,和同学们积极互动,通过深入浅出的道理、具体的案例、朴实的语言,与同学们亲切互动,为我们上了一节有趣味但又意味深长的心理辅导课。

微信图片_20231029100600.png

通过此次活动,加强了师生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让法治大树根植于心,践之于行。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