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司法局牵头对2014—2021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于6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公布。此次共清理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其中继续有效48件、修改后继续施行6件、废止14件、失效28件。
据悉,《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于今年3月1日实施以后,为进一步完善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眉山市于3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2〕17号),确定每两年定期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并予以公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
本次清理通过起草部门自查清理、市司法局汇总复核的方式,落实专人,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不遗漏、无差错、高质量。对尚在有效期内,符合工作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对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将违反现行政策法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刘依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