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眉山市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来源:眉山市司法局 作者:刘依琳 发布时间:2022-06-27 15:52:18

近日,眉山市司法局牵头对2014—2021年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于6月15日以市政府名义公布。此次共清理出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95件,其中继续有效48件、修改后继续施行6件、废止14件、失效28件。

据悉,《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于今年3月1日实施以后,为进一步完善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眉山市于3月18日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眉府办函〔2022〕17号),确定每两年定期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并予以公布,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应修尽修、应废尽废。

本次清理通过起草部门自查清理、市司法局汇总复核的方式,落实专人,明确任务和责任,集中力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不遗漏、无差错、高质量。对尚在有效期内,符合工作实际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对适用期已过、阶段性工作已完成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将违反现行政策法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强化对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到发布实施,从清理到修改、废止的全程管控,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和政策环境。

(刘依琳)


责任编辑:唐方琼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