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12345助力禁渔工作

来源: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9 14:06:01

近日,市民曾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其在宜宾三江新区江南镇长江内河看到有大量市民在钓鱼,便认为该处可以钓鱼,6月7日与伙伴在钓鱼时被护河员没收了钓鱼工具,其表示之前并不知道该处属于禁渔区域。希望部门告知在禁渔区域钓鱼的处罚,并归还渔具。

微信图片_20230719141117.png

宜宾三江新区12345领导小组办公室收悉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江南镇进行调查处理。江南镇庚即联系农业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经核实,2023年6月7日,江南镇登高村巡河员在巡查时发现2名男子在登高村长江段拖泥浩处长江边使用渔具违法垂钓,巡河员扣留住渔具并及时与镇农业服务中心联系,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赶到现场时,两名男子极力狡辩说该处可以钓鱼,也见到有人钓鱼,但都提供不了证据,当时一名男子鱼竿上还钓着一条30厘米左右长的翘嘴鱼,鱼护里面也有一条翘嘴鱼(当场已进行放生处理),6月13日,江南镇派出所协助农业服务中心进行取证。

经江南镇政府、派出所法律教育,其二人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非法性和严重性,自愿购买价值1万元鱼苗于7月6日于牛耳朵水库进行放生。下一步,江南镇将持续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对江南镇长江段开展常态化巡查。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添宣传举措,“以案示警,以案说法,以案促改”,让“十年禁渔”深入民心,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地落实。


责任编辑:杨东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