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找到毛某某(被执行人)了,他在某小区停车库准备开车......”近日,南江法院执行干警收到申请人沈某提供的线索后,第一时间赶到了某小区停车库,将被执行人传唤到院。
案情回顾:沈某自2015年至2017年在毛某某承建的工程从事外墙粉刷工作,共下欠劳务费55000元。2021年6月,经南江法院调解,约定毛某某于2022年1月30日前给付沈某,但毛某某到期一直未履行。沈某于2022年4月26日向南江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之后毛某某仍未按和解协议履行,且申请人多次电话催收无果,杳无音信。
执行法官将毛某某传唤到南江法院后,执行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毛某某感受了执行威慑,当即筹措22000元,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余下未履行义务款,毛某某表示愿将自己私家车扣押法院做担保,待全部义务款履行完毕后解除扣押。至此,案件圆满执结。
本案申请人积极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线索,为案件的顺利执结找到了突破口,提高了办案效率,也及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也希望申请人能够积极承担起提供被执行人财产、行踪等线索的义务,与法院一起共破执行困境,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