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5号)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拟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中:“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兴新社区”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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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 民政部关于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2〕15号)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要求,在各省(区、市)司法厅(局)、民政厅(局)逐级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司法部、民政部关于拟命名的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中:“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兴文街道兴新社区”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