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法官,谢谢你帮我找到张某,让他还了钱,了却我一桩心事”。近日,当事人叶某向大竹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袁斌送来锦旗,并高兴地说道。
张某因生意周转向叶某借款13万元,双方未约定明确还款时间,后张某因刑事犯罪入狱。2025年初,张某刑满释放,叶某向其主张还款未果,后张某玩起了“躲猫猫”,叶某迫于无奈向大竹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张某户籍信息与现居住地不符,且无有效联系方式,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缩短纠纷化解流程,承办法官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张某最新户籍信息与联系方式,最终与张某取得联系。张某表示自己刚出狱,经济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承办法官了解到张某与叶某本是多年好友,便向其释法明理,明确其还款义务不可免除,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引导其理解叶某多年追讨的艰辛,同时劝导叶某考虑张某现实处境,适当给予其还款缓冲期。经协商,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张某于两年内分4期偿还本金,同时免除逾期利息。
(杜雨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