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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促调解 当庭兑付化纠纷

来源:纳溪区人民法院 作者:张旭 发布时间:2025-05-06 16:43:04

近年来,纳溪区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强化诉前财产保全工作,通过依法保全督促当事人积极应诉、主动调处,有效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实现司法服务又“快”又“好”。

“保全”给力,应诉迅速

“小案件”牵动“大民生”。74岁的高某某不慎掉入正在施工的电线井内,导致肋骨骨折、住院33天,经西南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构成10级伤残。高某某家人心急如焚,随即向法院咨询诉前财产保全事宜。法官对财产保全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指导。当天,高某某即委托代理人完成材料递交。法院迅速作出保全裁定并交付执行。仅仅过了一天,保全工作便顺利完成。令人惊喜的是,就在同一天,被告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尽快处理案件,法官随即安排开庭。

“巧”调解,终当庭兑付

庭审中,原告方详细陈述了事故经过及赔偿要求,并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被告方则辩称自己已尽到施工安全防护义务,原告应对损害结果负主要责任。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激动。面对这一局面,承办法官保持冷静,准确把握庭审节奏,首先引导双方固定损失金额,通过对账和证据审查,确定损失总额。然而在责任划分问题上,双方仍存在分歧。

于是,利用庭审间隙,法官对双方进行了深入的调解工作,背对背客观分析诉前财产保全情形下的风险利弊,面对面沟通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多轮博弈,双方逐渐冷静,各自认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义务,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支付赔偿款,原告也当庭提出解除对被告全部保全措施的申请,这起纠纷得以快速、圆满解决。

办案感悟

当事人为何要选择诉前财产保全? 

在民间借贷、合同、侵权等纠纷中,原告往往担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诉前财产保全可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及时回应当事人财产保全申请,快速查封、扣押、冻结被告财产,从源头阻断财产转移风险,有效降低时间成本的同时提高诉讼质量和效率。被告的财产被保全后,“销声匿迹”的被告往往会主动“现身”打破僵局,积极联系法院或者原告协商化解纠纷,纠纷化解周期大大缩短,尽快实现“保全-调解-付款”。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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