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院领导包案工作中,眉山中院院长付宝带案下访,到基层解难题化纠纷,指导仁寿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跨越21年的“钉子案”,同步化解横跨两代人的债务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溯
“拒不履行法院判决 “执行僵局”如何破局?
案件追溯到2003年,贾某某雇佣胡某驾驶货车运砂石,按趟次计付报酬。8月,胡某驾驶货车运砂石到指定地点,贾某某跟车随行。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多车追尾多人受伤一人死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胡某负主要责任。贾某某作为雇主,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扣除保险公司理赔后,实际承担了27870.76元和诉讼费3200元。胡某被仁寿县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04年9月,贾某某诉至仁寿县法院请求胡某赔偿其经济损失。2004年11月法院作出判决:胡某赔偿贾某某经济损失11148.30元。
判决生效后,胡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贾某某遂向仁寿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胡某认为其已因交通事故被判刑,不应再对贾某某承担赔偿责任。胡某称,当时贾某某跟车,超载也是贾某某要求的,只是自己没有证据证明。在执行过程中,胡某态度强硬拒不配合,拒绝申报财产。执行干警多次走访调查,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卡,并采取多种强制执行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经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破局时刻
“院长带案下访化解20年坚冰
贾某某一直未找到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线索,多次到法院表达诉求。而在案件之外,胡某父亲与贾某某还有多年的借贷纠纷没解决。“你不给我钱,我也不还你钱”的观点让两家人的矛盾越积越深。
案件距今已有21年,虽然金额不大,但不仅系着申请执行人的长期等待,还关乎两家两代人的矛盾升级。鉴于此,眉山中院院长付宝将该案列为包案重点案件。
包案后,付宝调阅案件卷宗,仔细研究案情,全面梳理案件执行难点和堵点,并到仁寿县法院召开案件专题会,进一步分析案件情况,询问案件遇到的具体困难,包括调查取证的阻碍、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核查的难点、双方当事人及家庭存在的矛盾等细节。
“回应申请执行人的诉求,要缓和双方的情绪,还要解开两家人的‘疙瘩”。”付宝与执行团队共同分析案情,从矛盾化解、法律适用、执行策略等多维度探讨解决办法,商定执行方案。
承办法官杜同金按照执行方案,多次与申请人执行人贾某某沟通,耐心倾听其二十年来的诉求与委屈,安抚其情绪,表示一定会依法依规推动案件解决。针对被执行人胡某的抵触心理,杜同金从诚信价值、法律后果等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逐步化解其对抗情绪。
同时,法院还组织双方及长辈到法院进行协商,提出将该执行案件和被执行人胡某父亲的借贷纠纷一并进行调解。该方案得到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认可,成为破局的关键。
最终,被执行人胡某自愿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款,案件执行完毕。同时,贾某某也将胡某父亲的借款清偿完毕。至此,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牵扯两代人的两起民事纠纷圆满画上句号。
两个相关纠纷一并解决,既提高了执行效率,又彻底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次院长包案成功化解陈年积案,不仅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担当,更体现了法院破解执行难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坚定决心,为妥善处理历史遗留纠纷提供了典型范例。仁寿县法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创新执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