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丹棱法院:巡回审判化纠纷 柔情司法解家愁

来源:丹棱县法院 作者:刘佳 胡永波 发布时间:2020-03-27 15:47:26

近日,丹棱法院家事法官巡回审判,入户调解,成功化解“一户两案”纠纷。

被告杨某与其妻张某2007年登记结婚,育有一子。2014年,张某突患脑垂瘤疾病,张某手术后丧失行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就医花光了家里所有积蓄,致使原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杨某被迫外出务工。张某及其6岁儿子由其父亲照料。期间,杨某未担负对杨某的抚养责任,也未尽到对儿子的抚养义务。2019年10月,双方矛盾加剧,曾在村委会调解下达成协议,但是杨某一直没有履行义务。随后疫情发生,生活压力驱动双方矛盾再次激化。2020年3月17日,张某分别以追偿抚养费和代儿子追偿扶养费为由将杨某诉至法院。

家事法官王素君和郑静瑶接手案件后,立即进行了沟通。为了更好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二位法官巡回审判,邀请当地村支书于2020年3月19日到当事人住地入户调解。在村干部的协助下,组织双方以“圆桌会议”的方式现场调解。调解初始,双方情绪激动,各执一词,毫不退让,承办法官从双方针锋相对的言词中感受到双方对孩子的疼爱与重视,随即以此为突破口,苦口婆心劝导。通过两位法官耐心细致地疏导,终于促成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达成一致。但杨某以苦于收入低为由表示无力负担扶养义务。

图片84.png

王素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杨某终于重拾生活信心,最终表示愿意承担抚养义务。双方矛盾随即化解。

图片85.png

临走之际,承办法官嘱咐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要相互关爱,原被告主动亲切地与承办法官握手,透露着感激之情。

王素君坦言,家经难念,家事难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很多纠纷都源自家庭,家事纠纷不能简单以结案为目的。

据悉, 2019年,丹棱法院家事法庭积极动用社会力量、巡回审判等方式多元化解纠纷,秉持厚植“柔性司法”理念,以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为工作导向,家事案件调撤率达74.9%。(刘佳 胡永波)


责任编辑:赵兴宇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法治宣传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