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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因迁坟引发的纷争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元鼎 赖香利 发布时间:2023-06-13 14:06:08

看着这起经一审、二审仍未化解矛盾的侵权责任纠纷案在我手里顺利执结,原本因占地挖坟而水火不容的两家人终于握手言和,我的嘴角也不自觉地上扬起来。这时觉得堆在桌上的案件也没那么烦心了,树上的鸟鸣声也变得悦耳了,就连地上的蚂蚁也瞬间可爱起来。阳光依稀穿过窗帘,我知道,今天又是一个艳阳天……

这是一块“硬骨头”

当我接手这起案件的时候,就知道这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通过翻阅卷宗,我大致了解了案件的情况。

2021年5月,原告李某一、李某二、李某三作为堂兄弟将自家爷爷和太爷爷的祖坟迁至喻寺镇古桥村“大南坳”。被告胡某某认为这块地系自家林地,在与对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不顾当地公安局的制止,一意孤行,前后两次对该坟进行挖掘毁坏,导致坟地损毁情况严重。

原告方认为胡某某侮辱了自己的祖先和后人,也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随即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被告支付祖坟恢复费用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当时的办案法官为此“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不仅实地勘察,还多方取证,但因案情着实特殊,双方各执己见,多次调解未果,最终由法院依法判决。判决生效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虽然明知这块“骨头”难啃,但我也暗下决心,不管多难,也要争取把它拿下。

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

本案看似损毁的是两座祖坟,但其实侵害更深的是人心。如果无法做通被告胡某某的思想工作,即使取得了法律效果,也无法形成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旧隐患未除。俗话说“凡伐国之道,攻心为上”,考虑到双方年事已高,思想上容易钻牛角尖,于是我改变了思路,以双方的亲属及子女作为切入口开展工作。

经过无数次的沟通,事情终于出现了让人欣喜的转机,胡某某主动找到我说:“我就是不服,心口堵着气,但现在已经知道不该这样做,麻烦你们了,我现在就向原告进行赔偿。”事后,原告方也向我表达感激。

祖坟是后代追忆、祭祀祖先的特定场所,对后人来说是重要的精神寄托,维护祖坟的完好是后人应尽的家族责任,符合公序良俗,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原、被告作为同村村民,本应友好相处,互帮互助,但在遇到矛盾时却没有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造成“一事涉两坟,一举种深结”的局面。作为执行干警,需要考虑到种种因素,紧抓矛盾源头,实现案结事了,才能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以法治力量守护乡村平安和谐。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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