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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碍执行,拘!

来源:康定市法院 作者:杨雪 发布时间:2023-06-28 22:08:20

近日,康定市法院依法处置了一起妨碍执行事件,对2名当事人作出司法拘留的处罚决定,严厉打击了防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有力维护了法院的尊严和司法权威。

洛某与仁某、罗某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康定市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仁某、罗某某某赔偿原告洛某损失159.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罗某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洛某遂决定向康定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收到相关法律文书后,仍未报告财产情况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6月25日一早,承办法官一行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依法查封被执行人房屋在查封过程中,被执行人罗某某某的岳母拒不配合执行,阻碍法院干警查封房屋张贴封条。恰逢被执行罗某某某归家。面对执行干警,罗某某仍拒不履行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表示自己没有能力赔偿原告损失。面对出现的僵局,执行法官转换办案思路,被执行人罗某某某及其岳母一并带至新都桥人民法庭进行训诫通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岳母认识到自己法治意识的淡薄,对此前拒执行为表示懊悔与歉意。了解到被执行人家中还有年幼的孩子无人照顾,法官未对被人执行人岳母进行责任追究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法院对被执行人罗某某某的拒执行为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然而,在法院将被执行人留所的路上,被执行人的岳父驾车将正常行驶的警车拦截,妄图阻碍执行行动。为兼顾案件顺利推进与执行安全保障,执行法官一行果断将被执行人岳父带至新都桥人民法庭。鉴于其妨碍执法,严重挑衅司法权威,康定法院对其同样作出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历时13个小时,执行干警一行于当晚12点将被执行人罗某某某与其岳父送进拘留所,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彰显了人民法院对妨碍执行的零容忍。

近年来,康定市人民法院持续保持强制执行高压态势,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对规避执行等不法行为坚决予以打击,用足用好执行措施,维护群众利益,兑现为民承诺。(杨雪)


责任编辑:王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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