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边法院渔门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女方当庭返还男方彩礼68000元。
陈某与杨某经人介绍认识后恋爱,双方于2022年7月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后两人一同外出打工。在外打工期间,陈某与杨某由于生活琐事多次发生争吵,两人就婚约是否继续进行过协商,但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2023年1月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婚礼。期间,陈某家先后按约定支付杨某家彩礼十余万元。婚后两人在陈某家共同居住生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矛盾不断激化,2023年3月底,杨某离开陈某家,此后双方未再共同生活,两人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因彩礼退还事宜协商未果,陈某及其父亲将杨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
盐边法院渔门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系彝族同胞,此前双方家族因返还彩礼问题多次发生冲突,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结合庭审查明情况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并引导双方分别提出各自的调解方案。随后,承办法官动员双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共同参与调解,从亲情延续、矛盾化解等方面找准切入点,分别进行劝说,逐渐拉近双方的诉求差距。通过法官细致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杨某当庭返还陈某家彩礼68000元,双方放下过去,彼此释怀,双方亲属对该调解结果也较为满意,两个家族因此产生的矛盾也从根本上得到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近年来,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日益增多,为妥善处理家事纠纷,盐边法院渔门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坚持“调解先行 审判兜底”的诉调对接模式,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杨红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