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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中院组织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年”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工作培训

来源: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作者:苏 月 发布时间:2023-07-28 08:59:59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推动人民法庭提质培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现场+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开展“人民法庭工作提质年”暨“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工作专题培训,内江两级法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院领导、内江中院民一庭、各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及有关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市中区法院经开区法庭、东兴区法院双才法庭、资中县法院银山法庭、隆昌法院经开区法庭、威远县法院连界法庭主要负责同志聚焦党建引领、围绕“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结合辖区人民法庭工作实际, 交流分享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经验,市中院民一庭、教育培训处、宣传联络处就如何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培优评选各项工作开展了专题培训。

市中院分管人民法庭工作的院领导就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八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作专题辅导。系统分析了内江市人民法庭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并结合内江市人民法庭工作实际,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明晰法庭功能定位,聚焦精准发力。要准确把握功能定位、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二是要深化法庭分类建设,突出职能优势。专业化法庭着力在“专”字上下功夫,在类案审理中形成多发性、典型性案件的处理思路;功能性法庭着力在“服务保障”上下功夫,提升服务保障工业园区、新型城镇建设及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综合性法庭着力在“治理”上下功夫,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三是要强化法庭分类指导,推动分类培优。紧扣“培优”关键词,深入打造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经验、基层治理范本和服务乡村振兴品牌,各基层法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团队合作意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

四是要提升法庭建设保障,筑牢基层基础。落实人民法庭人财物保障,加强安全保障,加大人民法庭培训力度,加大法庭工作表扬宣传力度。

五是要创建“枫桥式”法庭,着力培优提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将培优评选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要将宣传工作贯穿培优评选全过程,通过新闻媒体、“两微一端”等开展主题创建宣传工作。(苏 月)


责任编辑:梦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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