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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海棠花开”—多元化解少年家事纠纷

来源: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29 11:26:02

为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深入打造“海棠花开·少家邻”融解纷品牌,海棠法庭从2021年起致力于推行人民调解优先的方式妥善处理少年家事纠纷。

今年,为优化升级“少年家事”纠纷化解,区法院与六家单位和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共同创建“海棠花开·融e嘉”品牌进一步加强乐山市市中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选聘婚姻家庭少年家事人民调解员+大学生助理的方式,做好少年家事案件的诉前调解和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最终达到降低离婚率,维护家庭和谐和保障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目的。作为多元解纷中的重要一环,人民调解员工作开展的如何呢,我们从两个简短的案例聊起。

婚姻家庭遇危机  巧调矛盾促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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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员在婚姻登记中心进行家庭辅导)

七月的一天,婚姻家庭少年家事人民调解员辜敬东和大学生助理王逸轩来到区婚姻登记中心调解室值班。落座不久,一对年轻的夫妻走了进来。双方一进来,女方就开始哭诉委屈,怒诉男方婚后不忠,更甚于发生肢体冲突。而男方也不甘示弱,极力反驳起来。此时,夫妻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调解员忙上前劝说两人先坐下。随后,耐心听取双方的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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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番了解下来,调解员大致明白了双方之间的矛盾症结所在。原来,女方系第一次结婚,男方系第二次结婚。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女方白天上班晚上回家带孩子,对家庭的付出较大,千般苦衷难被理解。久而久之,双方因家庭琐事引发矛盾,又因语言冲突引发肢体冲突,遂闹至离婚登记处。交谈中,调解员还注意到男女双方显露部位已有明显淤青。于是,调解员围绕双方矛盾焦点,从情理和法理双管齐下,细讲了婚姻中的沟通、相处之道。

随后,调解员单独与男方开展思想沟通,讲明婚姻家庭中承担好丈夫和父亲双重责任的重要意义。三个小时的耐心沟通下,男方认识到自己在家庭职责中的缺位与错误,当场向妻子道歉,两人也重修旧好。离开时,夫妻双方向调解员表达深深的感谢。

非婚生子诉抚养,达成协议终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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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七年了,男方到现在没有支付过孩子的抚养费,我一个人抚养孩子经济压力太大了”。

在海棠法庭“和家”调解室里,一位女子这样告诉人民调解员辜敬东。她是一件抚养费纠纷诉前调案件原告(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因男方一直未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其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代孩子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考虑到该案中原告系未成年人,为保障孩子有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区法院受理该诉前调案件后,第一时间安排人民调解员调解本案。调解室里,男方也向调解员倾诉了苦衷。多年前,女方与男方生育孩子时未办理结婚登记,后因故亦未结婚,男方现又组建新家庭,个人生意状况不好,多年也没有见过孩子,所以未曾向孩子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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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向男方释法明理,告知其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抚养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法定的义务。同时,告知女方应保障男方对孩子的探望权。经过两小时耐心调解,彼此终于释怀,但男方目前经济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女方对其表示理解。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男方支付孩子前七年抚养费,并从今年8月起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止。

在我们婚姻家庭少年家事人民调解员们日常工作中,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家事调解事关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经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员专业性培训和指导,人民调解员们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具体化、有针对的解决各个婚姻家庭矛盾,实现了少年家事纠纷的多元化解。

2021年以来,经过少年家事调判团队的努力,海棠法庭少年家事案件调解率达70%,共开展家庭教育300余次、婚姻家庭辅导260余次、青少年法治教育80余场,处置家暴救助10起。今年4月以来,在婚姻登记中心劝和3对拟登记离婚夫妻。

今后,海棠法庭也将持续挖潜“海棠花开”司法品牌,深化“少家邻”融解纷模式,主动从司法末端走到治理前端,“抓前端,治未病”,实现从“审”到“治”再到“引”的角色转变,以小切口融入社会基层治理大格局,推进少年家事纠纷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杨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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