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武胜县龙女小学开展“变废为宝,争做好少年”活动

来源:武胜县龙女小学 作者:杨倩 发布时间:2021-12-15 16:29:57

为开拓孩子们的创新能力,培养他们的节约意识。11月21日至11月28日期间,武胜县龙女小学开展了“变废为宝,争做好少年”的实践活动。本次活动分为四个阶段:活动准备阶段、作品验收环节、作品展示阶段以及总结颁奖。

QQ图片20211215163118.pngQQ图片20211215163156.png

活动中,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的形式参加比赛,通过细心的观察和思考,对身边的旧物进行改造创新,做到真正的变废为宝。同学们将塑料、废纸等变成了一个个漂亮的手工作品,大家的参赛作品设计得巧妙精致,各具特色。

QQ图片20211215163142.png

本次活动从废旧物品的妙用入手,在培养学生动手能力、探究能力的同时,引发同学们节约资源、珍惜资源的体验,启发他们的环保意识,做文明小学生,争做时代好少年。今后该校将更加注重学生这方面的培养,给同学们更多展现自我的平台。(杨倩)


责任编辑:陈九林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